今天早上又在新浪微博上看到地面机务人员被飞机上强光照射,眼睛受伤的新闻,
联想起以前在航空安全自愿报告系统ASRS上也看到过类似事件,
真希望这种不幸能够断绝。
根据微博中的记载,9月8日在长春机场,
一架A320的起落架转弯灯未关闭,然后又突然打开了起飞滑行灯,
致使地面指挥停机位的机务人员视网膜受伤,需要住院治疗;
该微博还披露,5月5日于虹桥机场,一架飞机始终没有关闭滑行灯,
强光不但影响机务人员的地面引导,而且对人的视力危害很大,
但是好像该执飞机长对此没有相应的认识。
关于这类事情,ASRS里的专家如何解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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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参考一下这个飞机着陆后滑行引导过程中灯光照射机务人员的案例。
(类似的还有航空器滑行时滑行灯光的要求的案例)
首先当时的情况是:
"机机组没有及时关闭滑行灯和大翼根部的着陆灯。
当时我指挥人员无法看清飞机滑行路线...
事后,我方指挥人员出现了暂时性的眼前有亮光幻影,流泪等症状。"
摘录专家的解说如下:
"这已经很清楚和明确表明了滑行灯和转弯灯(跑道脱离灯、着陆灯)未关闭...
B737-800飞机滑行灯的设计功用:滑行灯可以让机组在滑行中看清滑行线。
滑行灯的照射对象:滑行线。
B737-800飞机机翼根部着陆灯的设计功用:在起飞和着陆过程中,着陆灯帮助机组看清跑道。
着陆灯的照射对象:跑道。
在B737-800和A320的厂家提供给机组使用的SOP(标准操作程序)中,清楚的要求:
在脱离跑道后,要求机组按程序关闭着陆灯,地面非跑道上滑行(跑),是禁止开启着陆灯的;
当飞机进入停机位前,能见引导后,关闭滑行灯和转弯灯。
因此,当飞机着陆后、脱离跑道滑行时,应关闭着陆灯。
而且,翼根着陆灯为高功率用电器,发热量较高,不应长时间在低速时使用。
当飞机滑行至准备进入停机位时,机组应以地面指挥人员的信号作为滑行指令,
此时无需机组人员观察滑行线位置,所以此时机组应关闭滑行灯。
显然,当事机组未能严格执行SOP。
当地面指挥人员受到飞机灯光影响、指挥工作被干扰时,
可使用此标准中等待位置、待命的信号,指令飞机暂时停下,
与机组通过手势或内话沟通、待飞机滑行灯和着陆灯关闭后,
再继续指挥飞机滑行,以免造成不安全事件和人员健康伤害。
有经验的机务指挥人员往往采取用右手或左手指挥牌(指挥棒)遮挡双眼示意机组人员,有很好效果。
机务指挥人员如确实无法看清滑入机位线的航空器,也看不清在预定停机点旁的机务人员,则应果断给出停止滑行信号。
引导员如果受到灯光照伤,可以通过合理的途径,要求航空器运营人支付合理的医疗和误工费等。
"
其实除了灯光,还有很严重的,比如雷达方面:
雷达不关造成身体不适,
又一起航后飞机雷达不关事件,
航后飞机雷达不关事件,
航后飞机落地雷达不关问题,
等等,真是为机务人员心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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