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个比较灰色的主题,让Google Gemini做了个深度调查,感觉还是挺有参考价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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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引言:航空情报"开放性"的误解与法律现实
1.1 问题的提出
随着数字化进程的加速,全球许多国家都通过互联网免费公开其航空情报资料汇编(AIP)。这种现状给用户造成了一种普遍的错觉,即"航空情报是公共产品,没有版权限制"。然而,正如您所关心的"eAIP 的版权到底如何"这一问题所示,实际的法律状况极其复杂。"免费查阅(Gratis)"与"自由使用(Libre)"在法律上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这一点在航空数据领域表现得尤为突出。
本报告旨在通过分析国际民航组织(ICAO)的规定、主要国家(美国、欧洲、中国、大洋洲)的国内法以及商业数据市场的惯例,厘清 eAIP 的版权、再分发权以及商业使用的全球法律图景。
1.2 航空情报管理(AIM)的权利演变
ICAO 附件 15(Annex 15)规定了国家保证航空情报"质量"和"及时性"的义务,但这并不意味着要求各国放弃版权 。相反,为了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并防止错误数据流传导致航空事故,许多国家通过版权法或免责条款严格控制数据的流通渠道。因此,所谓"大多数国家是空开(Open)的",通常仅指访问层面的便利,而非权利层面的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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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国际法律框架与国家主权原则
2.1 芝加哥公约与数据主权根据 1944 年《国际民用航空公约》(芝加哥公约),各国对本国领空拥有完全的主权。
AIP 中包含的空域划分、限制区和航路结构,不仅仅是技术数据,更是国家主权在三维空间中的法律表达。
因此,对 AIP 数据的权利主张,往往被视为国家"空域主权"在数字领域的延伸。
2.2 ICAO 的成本回收原则ICAO 本身对其出版物拥有严格的版权 。
更重要的是,ICAO Doc 9082 《机场和空中航行服务收费政策》明确指出:成本回收(Cost Recovery): ICAO 允许国家向用户回收提供空中航行服务(ANS)的成本 。
数据销售的合法性: 出售 AIP、航图或向商业数据提供商(如 Jeppesen)收取数据许可费,被视为回收航空情报管理系统(AIM)维护成本的合法手段 。
这一原则成为欧洲、澳大利亚等地区对 AIP 行使版权并进行商业收费的法律和经济基础。
3. 公有领域的例外:美国模式美国是全球极少数真正实现数据"完全开放"的国家之一,这也导致了用户对全球数据开放性的误判。
3.1 法律基础:联邦政府作品无版权根据美国版权法(17 U.S.C. § 105),联邦政府雇员在职务范围内创作的作品不享受版权保护 。
完全公有领域(Public Domain): FAA 制作的 AIP、航图(Sectional Charts)、终端程序图等数字产品均属于公有领域。
自由利用: 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下载、复制、修改并进行商业销售 。
ForeFlight 和 Garmin Pilot 等巨头正是基于这种免费的官方数据建立起了庞大的商业帝国。
3.2 责任与免责虽然没有版权,但 FAA 对经过第三方加工的数据不承担责任,且要求第三方在使用其数据时必须移除 FAA 的官方标志,以免造成官方背书的误解 。
4. 欧洲模式:严格的版权管理与数据库权利与美国截然不同,欧洲国家将航空情报视为"高附加值的知识产权"。
在这里,"开放"仅意味着"可公开访问",绝不等于"可自由使用"。
4.1 欧洲航空数据库(EAD)的法律结构欧洲空中航行安全组织(Eurocontrol)运营着集中的欧洲航空数据库(EAD)。
所有权归属: EAD 内的数据归 Eurocontrol 或各数据提供国所有。
EAD Basic(免费版)的用户协议明确禁止数据的商业利用、系统性抓取(Scraping)和再分发 。
非运行用途: 免费公开的数据仅供"非运行目的"或演示使用,严禁用于实际飞行导航 。
4.2 英国(NATS):皇室版权英国的航空情报服务由 NATS 提供,其数据受到"皇室版权(Crown Copyright)"或 NATS 自身版权的保护。
版权声明: 英国 AIP 明确标注"© Copyright NATS Limited",未经书面许可,禁止复制、存储或再分发 。
经授权的来源: 英国民航局(CAA)通过 CAP 1054 文件定义了航空数据的"经授权来源"制度,未获授权的第三方数据分发被视为不合规 。
5. 中国模式:国家安全与测绘法的壁垒对于您最关心的中国 eAIP,其法律环境是全球最特殊的。
在这里,"版权"问题往往让位于"国家安全"和"测绘合规"问题。
5.1 测绘法(Surveying and Mapping Law)的红线在中国,航空图表和坐标数据被视为"测绘成果"。
地理信息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及相关法规,涉及军事设施、重要目标坐标的高精度地理信息属于国家秘密或受控数据 。
提供限制: 未经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向外国组织或个人提供未公开的测绘成果是违法的 。
这直接阻断了境外商业公司(如 Navigraph/Jeppesen)合法获取中国全境高精度数据的路径 。
资质壁垒: 从事航空图制作需要具备导航电子地图制作资质,这是外资企业极难获得的 。
5.2 民用航空情报工作规则(CCAR-175TM)中国民用航空局(CAAC)对航空情报的发布有严格规定。
发布权垄断: 只有 CAAC 及其授权机构(如空管局情报中心)有权发布有效航空情报。
第三方擅自发布或篡改官方数据属于违规行为 。
用户协议: 中国官方的航空情报平台(如"通航信息平台")在用户协议中明确禁止破坏版权保护措施、禁止危害国家安全的数据使用行为 。
5.3 实际影响因此,中国 AIP 数据虽然部分可在线查阅(需实名注册),但绝非"开放数据"。
任何未经授权的批量下载、打包出售(如 Yinlei.org 的模式)均处于极高风险的法律灰色地带,甚至可能触犯刑法。
6. 亚太地区的混合模式
6.1 澳大利亚(Airservices):受限的知识共享澳大利亚航空服务公司(Airservices Australia)采用了一种看似开放实则受限的模式。
版权条款: 其 AIP 受到版权保护,虽然允许个人非商业使用,但明确排除了"内部业务用途"(Internal Business Purposes) 。
再分发禁止: 未经书面许可,严禁再分发、存储或建立镜像站点 。
6.2 新西兰(CAA NZ):真正的开放数据新西兰是该地区乃至全球除美国外最开放的典范。
CC BY 许可: 新西兰民航局的 AIP 和图表大多采用"知识共享署名(CC BY)"许可协议 。
皇室版权开放: 虽然保留皇室版权,但只要注明出处,允许商业机构自由复制、分发和改编。
7. 模拟飞行与"灰色地带"的商业逻辑"全球 AIP 都是公开的"这一误解,很大程度上源于模拟飞行社区的拿来主义习惯。
7.1 Navigraph 与 Jeppesen 的数据链模拟飞行用户熟知的 Navigraph 并非直接使用各国 AIP,而是购买 Jeppesen 的数据授权。
数据清洗: Jeppesen 从各国官方获取原始数据(AIP),进行标准化处理。
这个"处理"过程产生了新的版权 。
授权限制: Navigraph 的授权严格限制于"仅供模拟飞行(Game-based Learning)",严禁用于真实飞行,以此换取较低的授权成本 。
7.2 社区再分发的风险Yinlei.org 等个人站点提供的 PDF 下载服务,本质上是在未经官方(CAAC 或其他国家 AIS)授权的情况下,对受版权保护的数据进行了"再分发(Redistribution)"。
官方态度: 大多数国家的 AIS 对这种非营利或微利的爱好者行为采取"默许"态度,但这并不代表该行为合法。
中国特例: 在中国,由于涉及《反间谍法》和《数据安全法》,这种行为的风险远高于简单的版权侵权。
8. 结论:AIP 版权的世界光谱"eAIP 的版权到底如何?"
答案取决于您所指的国家
| 国家/地区 | 法律状态 | 再分发/商用 | 核心逻辑 |
| 美国 (FAA) | 公有领域 (Public Domain) | ✅ 允许 | 纳税人已付费,数据归公众 |
| 新西兰 | CC BY (署名许可) | ✅ 允许 | 政府数据开放最大化 |
| 欧洲 (EAD/UK) | 严格版权/数据库权 | ❌ 禁止 (需付费授权) | 成本回收,数据是资产 |
| 澳大利亚 | 受限版权 | ❌ 禁止 (含内部业务) | 成本回收,严格控权 |
| 中国 | 国家秘密/测绘成果 | ⛔ 严禁 | 国家安全,数据主权 |
最终建议:虽然互联网上可以"看到"各国的 AIP,但绝大多数国家(除美国、新西兰外)在法律上严禁未经授权的抓取、打包和再分发。对于商业计划而言,直接搬运官方 PDF 是不可持续且高风险的,必须寻求获得官方授权的数据源(如 Jeppesen/Lido)或通过合规的测绘资质进行数据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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